为扎实做好第二届连云港市“诚信之星”推选工作,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、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、连云港市消费者协会、连云港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联合发文的《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“百名诚信之星”“十大诚信标兵”推选活动的通知》(连文明办〔2016〕26号)中“通过多种途径扩大推选活动在经营和消费者中的知晓度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选”的要求,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我市初步筛选的候选人面向社会公示,并以投票方式征求社会认可度。
在综合社会公众投票结果、企业诚信征信结果和候选人综合表现基础上,最终好中选优,确定连云港市“百名诚信之星”、“十大诚信标兵”。
【投票媒体】为面向社会不同层面征求意见,本次投票通过微信公众号“连云港百视通”、“连云港消费联盟”同时开启,均可投票。
【有效认定】根据活动规则,每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,每次最多投10人,超过此限的投票,系统将视为无效。
【活动说明】各候选人姓名前序号按姓氏拼音排列,无特殊意义;页面排列顺序按票数降序排列。
投票时间:12月30日17时
截止时间:1月2日22时
【活动秩序】本次网络投票旨在通过投票的方式,扩大候选人的知名度、宣传候选人的诚信事迹、增强候选人的荣誉感,同时也是一次网络公示,为保证公正公平,严禁通过网络投票公司的非法操作投票,一旦发现票数异常,我们将票数清零并约谈候选人,并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