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。十五年来,我省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,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先进法治人物,发生许多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法治事件,探索形成了许多既有开拓创新意义、又有浙江辨识度的法治实践成果。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全面展示法治浙江建设新成就,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,助推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,根据《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总体方案》,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、省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、事件和最佳实践评选活动。
本次评选活动范围为2006年4月至2021年3月,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,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,对推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人物(法治人物不限于个人,也可以是群体)、事件和实践成果。
自今年1月21日评选活动通知发出至3月1日,共收到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申报材料890份,其中法治事件253份、法治人物189份、最佳实践成果448份。经主办单位及省人大、省委政法委、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社科院及高校、新闻媒体等14家单位共20人组成的评审组初评,共评出20个法治人物、20项法治事件、20项最佳实践,现予公示,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投票。
投票规则:每个微信每天可投票1次,每次投票所选法治人物不得超过10个,法治事件、最佳实践各不得超过10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