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时间:2020-11-04 18:00:00

结束时间:2020-11-12 23:59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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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察布市第三届全市职工网络摄影大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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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大赛主题

    以“网聚职工正能量·争做时代好网民”为主题,通过职工摄影者独特的视角,记录和展现真善美风采。

    二、大赛时间

    报名阶段: 即日起—11月2日

    评委评选阶段: 11月2日—11月4日

    网络投票阶段: 11月5日—11月12日

    结果公示阶段: 11月13日—11月16日

    奖励发放阶段: 11月17日—11月23日

    三、作品要求及评选办法

    (一)作品要求

    参赛作品要求立足工作和生活实际,分“最美职工”“同心协力抗疫情”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”“守护绿水青山”四类:广大职工对工作刻苦专研、一丝不苟、精益求精的“工匠精神”的写照;全市各行各业众志成城,坚决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、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作品;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建成小康社会、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感人画面;反映社会崇尚绿色低碳生活、厉行勤俭节约、保卫绿水青山的作品。

    (二)评选办法

    本次摄影展分两个部分进行。第一部分:评审初选,由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评委,对大赛全部报名作品进行专业评审;第二部分:网络投票,通过评审的作品发布在市总工会微信平台上供大众网民投票评选,以网络得票数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纪念奖。纪念奖比例控制在通过评审作品总量的10%,同一参赛者或同一作品只获得一个项奖。

    四、奖励办法

    1、一等奖5名: 奖现金500元及证书;

    2、二等奖15名:奖现金300元及证书;

    3、三等奖30名:奖现金200元及证书;

    4、纪念奖若干名:奖现金100元。

    五、参赛作品投稿说明

    1、数码相机、手机摄影作品均可参赛,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(组照张数限5张内),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,单幅必须为不小于2M的jpg格式。投稿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,作品标题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(缺一不可)

    2、题材不符合作品内容要求的投稿视为无效。

    3、投稿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。不接收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不得作合成、添加、挖补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

    4、参赛作品须由本人原创,已在其他摄影比赛中入围或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,作品涉及第三方的著作权、肖像权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    5、为防止网络投票环节的刷票行为,每位投票参与者每日只可为同一作品投一票,一经发现存在任何不遵守规则的作弊、刷票行为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
    6、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支付稿费,不退稿,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进行复制、展览、公益传播等。

    7、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,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,未尽事宜,由主办方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8、报名投稿作品通过525694299@qq.com邮箱或“乌兰察布市总工会订阅号”微信公众号上传。联系电话:8321228

提示:活动案例版权由主办方和磐石平台所有,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,否则追究法律责任。